"以牙还牙"在古罗马被称为“Lex Talionis”。
这是一种刑罚形式,是一种古老的律法原则,因为它要求对犯罪者施以与罪行之间有直接关系的同等刑罚。
例如,如果某人侵犯了别人的财产,那么他将会受到相等的财产损失。
这项原则在许多文化和社会中都存在,并被视为正义和公正的象征。
《汉谟拉比法典》。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即用瞪眼回击瞪眼,用牙齿咬人对付牙齿咬人。指对方使用什么手段攻击,就用什么手段进行回击。 出处为 《旧约全书·申命记》:“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出自《旧约全书 申命记》:“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解释:用瞪眼回击瞪眼,用牙齿咬人对付牙齿咬人。指对方使用什么手段,就用什么手段进行回击,比喻针锋相对地进行回击。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指别人怎么对你,你就要怎么去对待他。我认为这种观点是不对的。别人伤害了你,他可能是有意的也可能是无意的,如果真的是有意的说明他的人品有问题,如果你也这样做说明你的人品也有问题。就像老百姓所说的:狗咬你一口,你也咬狗一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