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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上实发展(***)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调查完毕,上海证监局依法拟对上实发展、曾明、徐晓冰、唐钧、袁纪行、汪良俊、郭伟民、曹文龙作出行政处罚,对曹文龙作出市场禁入。
经查明,上实发展涉嫌违法的事实包括:涉嫌未及时披露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涉嫌未及时披露订立重要合同,以及2016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记载。
据公告,2016年至2021年度,上实发展控股子公司上实龙创时任董事长曹文龙,组织、授意、默许相关人员通过虚构合同、虚增业务实施进度、实施空转自循环贸易以及参与军民融合贸易等方式虚增上实龙创2016年至2021年度收入、利润金额,导致上实发展2016年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存在虚***记载,合计虚增收入47.22亿元、虚增利润总额6.14亿元。
同时,上实龙创财务***行为导致上实发展2017年年度报告少计商誉减值2.2亿元,占上实发展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8.31%;导致上实发展2021年年度报告少计提坏账准备8.09亿元,占上实发展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52.36%。
上海证监局认为,上实发展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确有证据证明其行为与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应当视情形认定其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对于上实发展涉嫌未及时披露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订立重要合同,以及上实发展2016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记载,上海证监局拟决定对上实发展、曾明、曹文龙、袁纪行、徐晓冰等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合计2545万元。
曹文龙的违法情节较为严重,依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拟决定对曹文龙***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上实发展表示,公司前期已对2016年度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本次结合《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内容做了进一步追溯核查,暂未发现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如后续进一步核实发现公司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可能被实施终止上市。
公司针对此次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财务***和欺诈发行是资本市场的毒瘤,也是监管部门的执法重点。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提出,要制定涉及多个部委共同参与的资本市场财务***综合惩防工作方案,以加大制度供给、强化各部门各地区监管协同,推动构建防治财务***长效机制。下一步***将从加强穿透式监管、严肃整治***多发领域、加强事前防范、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强化全方位立体式追责等五个方面严监管市场,进一步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