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四大才子中,画当属唐伯虎,字,文征明第一,文征明的行书也是继承了二王,我个人认为比二王更好,文征明在中国书法发展史上也是重量级人物,其行书秀美,飘逸,运笔自如,但又恰到好处。
文徵明,初名壁,徵明是他的字,自号衡山居士,人称文衡山,斋名停云馆。长洲(今苏州)人,官至翰林待诏。文征明早期考取功名仕途不太顺利。文征明在生员岁考时,一直考到嘉靖元年,五十三岁 ,一直未能考取。五十四岁时受李充嗣的推荐到了京城朝廷,被授职低俸微的翰林院待诏的职位,故称“文待诏”。这时他的书画已负盛名,求其书画的很多,由此受到翰林院同僚的嫉妒和排挤,自到京第二年起上书请求辞职回家,五十七岁辞归出京,放舟南下,回苏州定居,自此致力于诗文书画,不再求仕进,以戏墨弄翰自遣。晚年声誉卓著,号称“文笔遍天下”,购求他的书画者踏破门坎,说他“海宇钦慕,缣素山积”。
文征明的书法温润秀劲,稳重老成,法度谨严而意态生动。虽无雄浑的气势,却具晋唐书法的风致。他的书风较少具有火气,在尽兴的书写中,往往流露出温文的儒雅之气。也许仕途坎坷的遭际消磨了他的英年锐气,而大器晚成却使他的风格日趋稳健。
文徵明是明朝时期“江南四大才子”之一,诗、书、画、文俱精,造诣高超,其书法影响更是史列高位,以行书为最。
传文徵明年轻时的书法甚差,后来书艺大进,更由于他高寿,书法活动时间超过一般书家,在更充足的时间熬炙下,文徵明自身个体的书法潜能更可充分激活,达到了自己可以到达的高度。文徵明行书有自己的一套风格语言,这是自家书写手法在功深力厚不断提炼中得以加强稳固,形成了“文氏书风”,深得书法爱好者的喜爱甚至崇拜。文徵明的用笔紧致,积聚中宫,伸展有范,磊落英明,干净精炼,牵丝弹跳,力接适济,引动微环,走势合流,顺为去向,四两轻拔,久书无倦,始终如一。但文徵明自家烂熟的用笔,并没有在更高层面加以利用,不***思索的惯手书写,易于滑向单调平薄,久之,形成了一套显然易见的范式,风格语言因此固化。
文徵明书法是很多书法爱好者的心爱,但他的书法看似简单其实并不容易深入,用笔中有不易觉察的调调,如不理解,就不能执行出“文式”的那种潇洒了!
文征明(1470年——1559年)是南直隶苏州府人士,跟苏州本地的沈周、唐伯虎、仇英四人,在明朝中期组成了一个有名的画派,史称“吴门画派”,他们四人被称作“吴门四家”或“明四家”。
这四人继承了传统的文人画风格,尤其是文征明,是江南吴派文人画的代表人物,在青绿山水和水墨山水上都留下了经典的传世之作。
文征明由于艺术造诣非常全面,除过绘画,在书法、文学等领域都有可圈可点的成就。
如果从整个中国美术史来看,文征明算不上开宗立派的书法***,他只是一名优秀的书法传承者。
如果从整个明朝的书法成就来审视,文征明算得上是一名书法大家,他的书法领域的主要成就在小楷上。
因为整个明朝的书法成就,比起之前的两晋、唐朝和宋朝,在创新上有许多不足之处,这是导致明代书法家在整体影响力上,不如前辈的根本原因。
晋人尚韵、唐人尚法、宋人尚意、元明尚态,如果从这个角度去理解文征明的书法,就更容易一些。
文征明(1470一1559年),号衡山居士,曾授翰林待诏,人称文待诏。他学书法刻苦,"自课日临写《千文》十本,清晨笼首,书一本毕,然后下楼,盥洗见容。″行书师法二王、赵孟頫、苏东坡、黄庭坚、米芾。传世作品有《岳阳楼记》、《赤壁赋卷》、《滕王阁序》等。
其行书《岳阳楼记》以中锋立骨,果敢苍劲,微露锋芒,体势自然圆活。风骨劲健。字的大小相间,行草相杂,气势连绵。一气呵成,有晋唐书法清刚典雅韵致。
(上图书法为文征明书岳阳楼记,个人浅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敬请包涵。)
★★爱一个人和喜欢一个人一样吗?我的回答是:不一样,完全不一样。喜欢一个人只是简单的淡淡的喜欢,我们可以因为某一个人身上的某种气质,而去喜欢,我们可以喜欢很多人,喜欢是轻松的宽容的淡然的。
★★爱一个人就不一样了,爱,只能爱一个人并且死心踏地的去爱,爱是自私的,爱是沉重的,我们爱一个人会爱ta的一切,包括ta的优点和不足我们都爱,爱是灵魂的食粮,爱会从骨子里去爱,眼里心里梦里都是ta,任何事情都无法分散你的注意力,是全身心的投入……
★★爱一但说出了口,就变成了一种承诺,一种誓言!执子之手,与之偕老!!
区别很大,喜欢是第一而象,爱是最终的选择。你可以喜欢很多人,但是只能爱一个人,同时有几个老婆不叫喜欢也不叫爱,叫占有。
从喜欢到爱有一个过程,不能说对一个人感觉好,很喜欢她,马上就爱上她。这中间得有一个逐步了解、培养感情的过程。
喜欢一个人可以成为很好的同事、朋友,在工作生活中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增添生活乐趣。
爱一个人则成为她的爱人,一起携手成家立业,风雨与共,相伴终身。
妇专委特邀心理问答专家志愿者崔春玉:
喜欢和爱情是两种不同的情感。最初发现这一现象的是社会心理学家鲁宾,他对喜欢和爱情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发现爱情不是喜欢的特殊形式。爱情与喜欢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依恋。
心理学这样解释,卷入爱情的双方在感到孤独时,会高度特异性地去寻找对方来陪伴或宽慰,而喜欢的对象不会有同样的作用。也就是说爱的双方相互依恋着对方,将自己的成功、喜悦、悲伤、忧愁都想与对方分享,也许不能解决什么问题,只希望听到他说:没事的,还有我。
2、亲密。
恋爱的双方不仅有情感的依赖,而且会有身体接触的需求。性是爱情的基础。诚然,在开放的当今社会,性已不是避而不谈的话题,思想开放的年轻人将它用到了极致。有的男女双方连喜欢都谈不上(更别说爱情),就已经有了亲密的关系。可越来越多的传染病――***的高发应该能给人们敲响警钟。无论男女,洁身自好是为人之本,不要让别人血的教训在你身上发生。
3、利他。
爱一个人会高度关怀对方的情感状态,惦记对方的日常起居。他/她高兴的时候,你会为他/她的高兴而高兴,为他/她的忧愁而忧心。他/她皱眉时,你猜他/她这是怎么了,身体不舒服还是遇到了难事,并想方设法的帮助他/她。当对方有不足时,也会表现出高度的宽容。
而喜欢一个人是不同的,生活中,我喜欢他/她但不爱他/她的事例经常发生。喜欢是欣赏,完美的男人和完美的女人就象是一幅风景画,远远观赏感觉非常美,让你迫切地想靠近,但当你真正的走近时,发现一草一木都与常见的没有太大的差别。
再者,喜欢不是爱情,任何一种爱情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占有成分,爱情的自私的,不能容忍别人的介入。喜欢则不同,喜欢是可以与人分享的,你喜欢的玩具,你喜欢的书,包括你喜欢的人,都愿意介绍给他人,希望别人能发现他的好。
当你“喜欢”一个人时,你想和他(她)在一起,因为其会带给你快乐。离开后,你会想念,想着想着就会笑,然后继续自己的平静生活,并期待着与他(她)再一次重逢。如果偶尔得知他(她)的消息,自己便会欣喜不己。
当你“爱”一个人时,你想和他(她)在一起,那是一种牵肠挂肚的舍不得,怕其受委屈,怕其不能好好照顾自己。离开后,你也会想念,想着想着叹一口气,“不知他(她)现在过得怎么样?”然后你继续自己的平静生活,希望他(她)早日回到自己的身边!如果突然没有了他(她)的消息,便会茶饭不思、彻夜难眠。
“喜欢”和“爱”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感情魅力最大的是“爱”,当你和“喜欢”的人在一起的时候,感觉是朋友;当你和“爱”的人在一起的时候,感觉就像回了家。“喜欢”是见他(她)笑,你就会开心;爱是看他(她)流泪,你就会伤心。
不过,“喜欢”和“爱”也是相互联系的,“喜欢”是淡淡的“爱”,“爱”是深深地“喜欢”。“喜欢”在一起时间久了,就会滋生“爱”的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