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锦城长久资本因承诺私募基金保本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亦受警示函。
【深圳证监局对锦城长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发出警示函】 8月13日,深圳证监局针对深圳锦城长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在私募基金销售过程中向投资者承诺“保本”的行为,出具了警示函。此举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该办法明确禁止私募基金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 深圳证监局不仅对锦城长久进行了行政监管,还对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王某***取了相同的措施。锦城长久在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不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还未能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的材料,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王某因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根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也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公开数据显示,锦城长久的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为4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均为王明昊,最终持股比例为29.60%。最大控股股东为深圳锦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