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吉林高速收到上交所问询函。要求公司在近年盈利水平和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补充解释为何在货币资金余额较高且多年盈利的情况下,公司连续多年不进行或少现金分红,以及这种做法的合理性。此外,还需说明是否存在大额资金闲置的情况。
同时,上交所要求吉林高速解释副董事长刘先福和独立董事林建忠在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投弃权票的原因,以及其他董事投赞成票的详细理由。还需说明相关董事是否与公司存在沟通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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