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和二年是公元828年。公元828年,戊申年(猴年);唐大和二年;南诏保和五年;吐蕃彝泰十四年。
太和二年(公元828年)三月,唐文宗下诏制举,以贤良方正与直言极谏问策取士。进士出身的幽州昌平(今北京)刘蕡对策,直陈宦官专权的危害。认为天下倾覆、海内大乱、国家政治危机都是由于宦官的专权所导致的。他还论述了藩镇擅兵、奸臣当道的危害,在当时引起了极大震动。由于唐文宗刚刚即位,羽翼未丰,他任用了其他的对策者,惟独没敢用刘蕡。
公元828年
大和(或作太和,827年二月~835年十二月)是唐文宗的年号,共计9年。宝历二年(826年)十二月初八日杀死唐敬宗后,伪造遗旨,迎唐宪宗之子绛王李悟入宫为帝。两天后,宦官王守澄、梁守谦又指挥神策军入宫杀死刘克明和绛王李悟,立李昂为帝,改年号为“大和”。
在汉代统治者他们所用人的思想则是秉承着方式的“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在表面上这看似只是一句话,并起不到什么作用,但是在内地里却发挥着极大的用处。在这生活中看事情并不能只看表面,要透过现象去看本质。而对于国家的统治者管理者而言更是如此。作为一国之主,一国之君更要方方面面的考虑的到。
在这句话之中,分别体现了,汉代统治者用人的鉴别方法。贤良,正直,敢于进谏的人,此才会被汉代统治者所重用。因为统治者是需要管理自己的国家的,所以他的属下一定要是足够的忠于他的。而且,臣子的心中必须是贤良的,因为只有贤良的人才会事事都为国为民的去操心,去操办。
意思是:(汉武帝)下诏,命令荐举贤能、良善、刚直、敢于直言进谏的人。
出自《容斋续笔·卷六》:汉武帝建元元年,诏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丞相绾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奏可。
译文:汉武帝建元元年,汉武帝刘彻下诏,命朝廷大臣推举贤能、正直、敢于直言相谏的人士。丞相绾上奏说:“所推举的贤良之才,在回答皇帝问题时,有的引用申不害、商鞅、韩非、苏秦、张仪这些人的话,惑乱朝政,请求皇上都不要重用他们。”汉武帝同意了他的上奏。
唐代科举有常举和制举两类。常举每年举行,于进士科外,复置秀才、明经、明法、明字、明算等多种。学馆的生徒可以直接报考,不在学的自行向州、县报考,合格后再由州县送中央参加考试,应试者以进士、明经两科为最多。考试的内容,进士着重于诗赋和时务策,明经则着重于儒家经典的记诵。主持考试的,***二十四年(736)以前一直是吏部考工员外郎;以后归礼部掌管,也有临时由皇帝委派中书舍人等清要官主持的。武则天当政时,还亲自主持考试。考试及格者称为“及第”。录取数进士科约为应试者的1-2%,明经科为1-2/10。因为考生投送履历表,叫做“投状”,所以进士第一名称“状头”或“状元”。武则天还增设武举,由兵部主持。
制举由皇帝临时立定名目,有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科、文辞清丽科、博学通艺科、武足安边科、军谋越众科、才高未达沉迹下僚科等百十余种。士人和官吏都可以参加考试。考中以后,原是官吏的立即升迁;原来不是官吏的,也立即由吏部给予官职。但制举出身当时并不被视为正途,而看成是“杂色”。应考者主要集中在明经和进士两科。明经科主要考试儒家经义,比较容易;进士科主要考诗赋和政论,难度很大,而且又是做***的主要途径,因之最受重视。常举初由吏部主持,后由礼部主持。制举是为了搜罗非常人才而临时设置的考试,不常举行。一般士人和官吏都可应考,录取者优予官职或提升。科举制有利于庶族地主参政,进一步扩大了封建统治的经阶级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