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富而可求也①,虽执鞭之士②,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③。”(《述而篇第七·第十二章》)
这里是孔子的财富观。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以得,而且有能力得到的财富,为什么不去求呢!得不到的东西,又何必去勉强呢?
儒家思想中,似乎很少出现“发财”“理财”这样议论;而这一章直言不讳讲“求富”更是罕见。不过儒家(君子)也是人啊!
是人都有七情六欲,是人都有食人间烟火。因此,孔子的学生们可能经过长期的斟酌与考量,终于将孔子的这段话收入了《论语》。
①而:***设连词,意同“如”。
一句话回答版:知命。
《论语·述而》载
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显然,这段语的正面意思是富不可求。为什么不可求?已往的学者多有解释。
南宋大儒朱熹说:“有命焉,非求之可得也”。又引“君子非恶富贵而不求,以其在天,无可求之道也。”说“有命”,说“在天”,参考《论语》中子夏之说,这解释是符合孔子的意思的(子夏曰:商闻之矣,死生有命,高贵在天。——《论语·颜渊》)
命,天命,究竟是什么?
结合我国古代的历史实际:周代的社会是阶级社会,周代的阶级是等级的阶级。西周时期,等级制度极为森严,各个等级的身份、地位、权利、义务…均有繁缛的规定。每个人皆属于一定的等级,必须遵守所属等级的规定,不得有任何逾越。社会财富也是按等级分配的,等级高则享有的财富多;反之,等级低的则享有的少,甚至于无,而且等级身份是世袭的。一个人出生时,他的等级身份就已确定,长大成人也不可能改变。不要问自己及先辈为什么属于这个等级?为什么不能是另一个等级?在那个时代,除了宿命论外,是不可能得到别的什么解答的。***如有人企图提高自已的等级地位,那就是相当于犯上作乱,要受到严厉的礼法制裁,后果很严重。因此,古之贤达总是教人们要乐天安命,《论语》的最后一句话也是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
话说回来。朱熹注解只是说“有命焉”,至于什么命就不知道了。而据上所述,可知孔子所言的命是等级地位。那孔子属于什么等级呢?《史记·孔子世家》说:”孔子布衣。“《盐铁论·刺复》”:孔子无爵位,以布衣从才士七十有余人……”布衣即庶民庶人,是被统治阶级中的一个等级。依照周朝的制度,这个等级的成员一般是无从致富的,只有“四民”(士农工商)或“五民”(士农工商兵,还有其它解释这里暂取一种)中的“士”才可能入仕得禄而富。然而入仕亦非易事,所以孔子说“富不可求”。
清代学者宋翔凤对此就说得更好了:“谨案,《周礼·太宰》:禄以驭其富。三代以上,未有不仕而能富者,故官益尊则禄益厚。求富,即于也。富而可求,谓其时可仕则出而求禄。……不可求,谓其时不可仕……孔子不仕谓不可求……”
这是《论语·述而》中的一章:
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意思是:
孔子说:“富贵如果能够追求,即使是给人拿鞭子的差事,我也去做。如果不能够追求,还是按我的爱好去做事。”
富而可求:富贵如果能够追求,意思是说追求富贵不是无条件的,要在符合道义的原则下追求富贵。而,如果。可求,能够追求。
虽执鞭之士:即使是给人拿鞭子的差事。虽,即使。执鞭之士,古代为天子、诸侯和官员出入时手执皮鞭开路的人,指地位低下的职事。
天下“富而可求”的事不多,因为它有“可求”的原则——道,没有原则地追求“富”,是不可取的。改革开放以来,不少人富起来了,有人甚至是一夜暴富,一些人在掘第一桶金时,用了不正当的手段;一些人披上官服,靠得也不是真才实学,这都是不合于道的。本章所说的“富而可求”只是一种虚拟,孔子压根儿就没有拿它当真。之所以这样说,正是为了强调富不是可以求到的。违背原则追求来的荣华富贵是人所不齿的。反之,劳动致富,智慧经商,靠能力提升又何尝不值得称道呢!
我的理解是,富贵如果可以求得,即使是做一个马夫,我也愿意;但如果怎么求都得不到,我还是坚持我的兴趣爱好算了!我想孔老夫子的意思大概是说,为人处世要审时度势,对能够积极争取到的东西,无论有多大的困难限阻都要争取,哪怕是放弃身份也要努力求之;如果根本没有希望的事情,还是不要太固执己见,顺其自然,按照自己的心愿,随缘自在罢了。
孔子最终成为一代教育大家,这一段话,反映了孔子的这样一些思想。一,不反对富有的生活。二,富贵有命,不可硬求。三,劳动形式没有贵贱之分。四,顺其命的自然,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学会断舍离且不后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人要学会在复杂的生活中做出正确的选择或者明确的选择,不能优柔寡断、当断不断,也不能什么都不想舍弃、什么都想拥有。俗话说得好,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懂得舍弃才能更好的拥有。同时,只要是经过自己深思熟虑和慎重选择的决定,就不要后悔,即便选择错了,也要坦然面对。
是要我们在人生这条路上,要勇于决择,遇到可同享福,不患难的朋友当断绝来往,在打义和小爱面前当做出绝对的取舍,在某种情况下要对人,物,事,上做到当断则断,当舍则舍,当离则离!我是这样理解的,毕竟我没读过,就是根据我的理解分析来解释的!
意思是把那些“不必需、不合适、令人不舒适”的东西统统断绝、舍弃,并切断对它们的眷恋,绝不后悔。
“断舍离”出自日本山下英子所著图书《断舍离》,该书主要讲述了日本杂物管理咨询师山下英子推出的概念:断等于不买、不收取不需要的东西。
我也认为绝对不是,可关键是人们买***,爱越来越大的金额去买,在这方面要有个节制,怀着个无所谓的心情去买,对生活不要有什么影响就好了。把心放平。中奖了更好,不中也不要去赌。反而也许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呢,你们说对不对。
我个人认为绝对不是,我的原则是***是国家依法发行的,合法为前提条件,现在我们国家是法制国家,中奖者依法缴纳偶然所得税。彩民朋友们在买卖***的时候不中奖的机率较大,因此将钱汇集起来除去***公益金之外还利于这些资金办理国家的公益活动,形成奖金池,既然获奖者是依法取得奖金就是有义之财!他们获奖后还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依法纳税,税收又惠及民生,是有义!
首先***大奖是随机偶然性的,不具有普遍性。可以算是非正常收入渠道,但是这笔钱绝对是正正经经,合法合规。可以说花的放心,买的安心,用的开心。
那为什么部分人觉得是不义之财呢?其实这个问题很好解答。***如这大奖是落在他们身上,你看他们还说是不义之财吗?如果有人中了大奖确实不要,烦请通知下我可以代领😄
***也好,***也罢,都是中国福彩中心正规发行,是受国家律法承认和许可的,应该也是大陆唯一法定正规的***业。如果这些还算不义之财的话,试问还有什么可以叫做正当收入?
退一万步讲,即使他们承认这个是正规来源的收入,***也不是想中就能中的。头奖二千多万之一的概率,注定了是极少数中的极少数才有可能中奖。而这些金额动则百万,千万甚至上亿,非普通人的正常上班的工资能比,甚至说超出了大部分人想象的范畴,觉得难度这么大,而且金额这么高,心理上接受不来也很正常。
所以题主也不必太在意,理性买彩,该买买,万一中了大大方方花给他们看😄
我是三流刀客,感谢关注,觉得有道理可以点个赞,不同意见可以评论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