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卫灵公篇》第三十五章,原文“当仁不让于师。”
朱熹对本章的注释为“当仁,以仁为己任也,虽师亦无所逊,言当勇往而必为也。”意思就是所谓“当仁”就是以仁为己任,即使对自己的师长也不必逊让,应该勇往直前当为必为。
当仁不让于师是指在面对有能力、有经验的人时,应该毫不犹豫地让位给他们,表示对他们的尊重和敬意。这句话强调了对师长、长辈或有才能的人的尊重和敬仰,同时也体现了谦虚、谦让的品质。
它告诉我们要虚心学习,不断进取,不因自己的一点成就而自满,要时刻保持谦逊的态度,向他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素质。这样才能不断进步,取得更大的成就。
“当仁不让于师”是一句成语,意思是在面对老师时,应该积极主动去做,不推让。这句话的出处是孔子的名言“面对着仁德,就是老师,也不同他谦让。”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尊师重道是非常重要的价值观念,因此“当仁不让于师”也成为一种表达对老师尊敬和敬业精神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