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科科技国际(00195)公布,于2024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联交所函件,当中载列以下有关恢复买卖公司股份的指引:
(a) 刊发上市规则规定的所有尚未刊发的财务业绩,并处理任何审核修订意见;
(b) 对有关***的事宜展开独立法证调查工作,评估对公司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的影响,公布调查结果,并***取适当的补救措施;
(c) 证明并无有关集团管理层及╱或对公司管理及营运有重大影响力的任何人士的诚信、能力及╱或品格的合理监察疑虑,可能会令投资者承受风险及损害市场信心;
(d) 展开独立内部监控审查,并证明发行人已具备充分的内部监控及程序,以遵守上市规则;
(e) 证明公司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及
(f) 向市场告知所有重大资料,以便公司股东及其他投资者评估公司的状况。
公司股份继续停牌,以待刊发中期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