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于泰山轻于鸿毛是司马迁说的。出自汉·司马迁《报任安书》: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意思是:人总是要死的,但死的意义有所不同,有的比泰山还重;有的比鸿雁的毛还轻。
出自于汉代司马迁的《报任安书》,司马迁说的。
1、原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辞令,其次诎体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关木索、被箠楚受辱,其次剔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肢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白话译文:人固然都有一死,但有的人死得比泰山还重,有的人却比鸿毛还轻,这是因为他们生存所依靠的东西不同啊!一个人最重要的是不污辱祖先,其次是自身不受侮辱,再次是不因别人的脸色而受辱,再次是不因别人的言语而受辱,再次是被捆绑在地而受辱,再次是穿上囚服受辱,再次是戴上脚镣手铐、被杖击鞭笞而受辱,再次是被剃光头发、颈戴枷锁而受辱,再次是毁坏肌肤、断肢截体而受辱,最下等的是腐刑,侮辱到了极点。
2、司马迁介绍:西汉时期杰出的史文家和文学家。司马谈之子。司马迁从小受到很好的教育。元封三年任太史令,继承父业,著述历史。后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扩展资料:“重于泰山,轻于鸿毛。”的典故:公元前110年,司马迁回到长安。病危中的父亲向他讲述了想写一部史书的志愿,可惜未能实现,希望司马迁完成这个任务。三年后,司马迁继承父职。他广泛阅读宫廷中的藏书和档案,积累了大量历史资料,开始了《史记》的著作工作。公年前99年,汉将李陵兵败投降匈奴,司马迁为李陵辩护,获罪下狱。由于家里穷,拿不出足够的钱来自赎,结果受到了腐刑。受刑后,司马迁的心情非常痛苦,一度想死去。但他想到自己的著作还没有完成,强忍痛苦,坚强的活下去。出狱后,他担任中书令,怀着满腔悲愤,坚持写作,终于在公元前91年完成了历史巨作《史记》。司马迁在给老友任安的一封信中,谈到了自己对死的看法。他认为,人本来都有一死,有的死得比泰山还重,有的死的比鸿毛还轻,这是由于死的原因不一样造成。
全句是,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辞令,其次诎体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关木索、被箠楚受辱,其次剔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肢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