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今日头条用户“县域金融观察”的邀请。
针对问题,我的答案是对!理由如下。
一、作为二仟多年前旳老师,能够对照三种不同的生活现象,发表自己的观点,被后代***们实践和研究。谁能否认孔子在当时认知的先进性?如今很多哲学家,借助当代科技成果,所立论也不一定比孔子高明。
二、个人认为,孔子言论,很多是对其学生说的,是为了启发学生的思维,增加学生的智慧,达到超越老师的目的。中心思想,就事论事。这样,不好吗?
三、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是个人都会老死病死。让有限的人生不纠结,去做更多有益人类生存的事业。错在何处呢?
个人现点,不喜勿喷!
首先感谢师友“县域金融观察”的诚意邀答。
“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此言出自孔子的《论语》。大意是:已经做了的事不必再解释,已经完成的事不要再挽救,已经过去的事不必再追究。此句听起来简单易懂,但实质含有很深的人生处世哲理。而我们每个人在生活和工作中如何真正做到也是不容易的。
看淡世事、放下执念、得失随缘是一个人成熟的标志,是洞见红尘后的内心沉淀,深藏着大智慧。
我们每个人的一生可以说是事事无常,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无不偿尽,不论遇到什么,生活还要继续。但如果按照孔子所教导的人生
智慧去走,一切随缘,没有大喜大悲,懂得一些人心叵测,我们就不会郁郁㝰欢。
人生中我们由于经验不足诸多原因时常遇到一些欺骗或被辜负的感觉时常让人心如刀割,但伤害已经造成,无法改变回来,那怎么办?只能学会放下,一切顺其自然,让时间来作疗伤止血的良药。
做过的事不要后悔,成功了当做经验,失败了当做教训。因为尘埃已经落定,时间不会倒流,世界上没有一家卖后悔药的。所以选择放下,活好当下,也许可以减少遗憾吧。
但对于既往不咎,那分什么事,如果触碰了法律,那就得必咎,应受惩罚。
以上就是我对孔子“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的理解。请您指教。谢谢!
这段话出自于《论语 八佾》篇,原文是: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子闻之,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大体意思是:哀公向宰我询问供奉土地神的牌位该用什么木料。宰我回答说:“夏代用松木,殷代用柏木,周代用栗木,意思是‘使老百姓畏惧战栗’。”听到这番话后,孔子说:“已经形成的事实就不要再提了,已经完结的事情就不要再劝了,已经过去的事情就不要再追究了。”
与夏代和商代相比,孔子最推崇是周代的礼仪,孔子曾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有文哉,吾从周。”但是,周代的礼义也并非一切都好,单就供奉土地神用的木料而言,孔子认为用栗木是有问题的,确实含有“使民战栗”的意思,这不符合“仁者爱人”的思想。对于周代礼仪上的这点小小瑕疵,孔子认为并不影响这个朝代的主流文化,既然过去的事情,就没有必要再算陈年老帐,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也没有必要效仿,要着眼于现在和将来,所以他说:“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既往不咎”已经成为一个成语被固定下来,意思是说已经做完或做过的事情,无论对错,就不要求全责备了。孔子针对的是一个朝代的过去,同样这一成语也适用于评价一个人,尤其是对于那些曾经犯过错误的人,当他们已经改正错误,并朝着好的方面发展时,对于他们过去曾经犯下的错误,我们应当“既往不咎”。
俗语云:金无赤足,人无完人,人生在世不可能事事都做得百分之百正确,一个正常人犯点小错误是在所难免的,只要他能改正错误,仍然应该得到人们的尊重。因此,评价一个人,也应该像孔子评价周王朝那样,看他的主流,不能老是抓住他的缺点和错误不放,或者鼓动后人犯同样的错误。比如对于刑满释放人员,在获罪之前他确实做过一些损害他人利益的坏事,但也做过一些好事,现在他从监狱里释放出来了,真心实意地想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对于他们的过去,我们就应当***取既往不咎的态度。
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我们经常会遇到犯错误的学生,有些学生甚至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学生是未成年人,是非观念还比较模糊,因此日常生活中犯点小错误,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面对这些未成年学生犯下的错误,有些老师往往“恨铁不成钢”,***雷庭之怒,当场进行批评指责,期望学生改进错误。时过境迁,有些事情已经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了,一有时机,老师还是不由自主地提起,抓住学生缺点错误不放,让学生当众出丑、无地自容。这样做,无疑于向学生的伤口上撒“盐”,不仅会大大伤害学生的自尊心,而且会使学生产生逆反心理,对于学生改进错误有百害而无一利。
能够包容学生的缺点错误,并且创造最佳教育时机,让学生记取教训,改正错误,朝着好的方向发展,这显示出教师的教育智慧。许多有问题的学生在一般老师手里,可能成为真正的“问题生”,而在优秀教师那里,却可以被转化成“优秀生”,其中不乏教育的技巧,但如何对待这类学生身上所谓的“问题”,却往往是转化这类学生的关键所在。有些优秀老师***取既往不咎的态度,让这些学生从零做起,***取加法,每取得一个新的成功则给予充分的鼓励,强化好行为出现的频率,淡化学生的不良行为,所谓的“问题”就不再成为“问题”;还有的老师把这类学生的“问题”当做教育的***,因势利导,***取减法,防患于未然,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动向,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也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既往不咎”并非要求教师对待学生的缺点和错误不管不问,坐视学生滑向错误的深渊,只是要求教师在转化这些学生时,不要老是抓住学生的小辫子不放,将学生一棍子打死,而是要讲究一点教育的技巧,尤其是针对那些通过教师的引导已经改进错误的学生,我们更应当给予他们更多的鼓励和关爱,使其发身内心地痛改前非,真正成为一个德才兼备的人。
很高兴回答这一问题,个人管见,不当之处欢迎“关注”作者继续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