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丸之地是什么生肖,弹丸之地是什么生肖动物

tamoadmin 成语分类 2024-06-01 20 0

末代皇帝溥仪退位后还住在紫禁城的时期,还有处死太监、宫女、大臣的权力吗?

肯定不住紫禁城了,被滚回满洲里老家,不过处死个把太监宫女的权力还是有的,只是人家愿不愿意那么君要臣死臣不敢反抗就难说了。当时清帝和平退位的条件除了保留皇室优待特权外,一同被赦免的还有满清八旗及其统领。也就是说溥仪虽然不是皇帝了,但是他仍然是上三旗的旗主首领。作为旗主首领他处死个把手下那仍然是他的权力。

满清皇帝退位的时候,东北及热河是还掌握在满八旗手里的,袁世凯的北洋军只占据了中原京师一带地区,袁世凯想要占领这些地区就得让满八旗自己主动撤退,所以袁世凯肯定得答应满八旗的条件,条件就是保证满人保留武装,保证满人有自治区,满州里。袁世凯在当时情况下只能认同了。这也是后来溥仪能够复辟建立伪满州国的主因。

溥仪与满州自治权被废除是在1945年以后,由于苏联进攻日本,消灭了日本关东军。这时候满州国被清算,满州国的一些将领权臣被当成战犯处理,包括溥仪本人也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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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没有。

溥仪退位后,虽说以“外国君主”之礼待之。但他毕竟已经不是中国皇帝了,甚至连紫禁城的皇帝也做不到了,紫禁城让他暂住,也只是暂住,他虽说是“皇帝”但宫女太监可都是公民,而不是大清国的国民,随便处死?如果他真的敢随便处死了,那他就彻底玩完了。

清朝时期打杀一个宫女太监什么的没有一点问题,那是因为皇帝是国家的主人,所谓的太监宫女都是他家的奴婢,而民国时期,所有人都成了公民,按说是都有一样的公民权的,就连溥仪也一样是公民而已,他能打杀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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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他想惹官司了。

我们设想下,作为废帝溥仪如果打杀了宫女,宫女的家人必然会申冤,向谁呢?一定是民国的司法机关,民国的司法机关会不会去审溥仪?那还真不好说,但舆论铁定是一边倒,溥仪最后会不得不道歉,赔钱,接着被民国赶出去,下场大概就是这样了。

不过那些剩下的大臣真要打杀了还真不一定有事,因为留下的大臣都是遗老,还算是溥仪的奴才,死了或许也是白死,这就是奴才的好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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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说,溥仪退位后即使居住在紫禁城的时期,肯定没有处死太监、宫女和他身边大臣的权力了。

1912年溥仪退位,清朝与国民***签署了优待条款,约定退位后的待遇。其中列举几条关键的:

大皇帝赞成共和国之政体。
大皇帝辞位之后,尊号不废,共和国待君主之礼永远相待。
大皇帝辞位之后,迁居故宫外之新建居住之场所永居,照顾皇族之人员照常留用,不再新招太监,宫女。
大皇帝辞位之后,其皇族原有之私产,由共和国特别保护。
皇族对共和国之公权,私权与全民同等。
皇族永免当兵纳税之义务。
皇族生计过艰者,设法代筹生计。
皇族尊重共和。
皇族废止共和国法律抵触的一切行为
皇族赏赐只能用于家族,只能赐物。
皇族机关不能对人民发告示,给处分。
由共和国皇宫管理局办理皇宫内的犯罪案件。

由上面这些条款可以看出,清朝皇帝享受的优待,包括尊号不废,以外国君主礼仪对待,这仅仅是指礼仪上的,不是指法律上真的有豁免权。民国***保留的也仅仅是他们的私人财产,而不是保留他们内部的主奴关系。

条款免除了皇族征兵纳税的义务,但并没有说他们可以逍遥法律之外,相反,皇帝和皇族都必须尊重共和,而且必须“废止和共和国法律抵触的一切行为”,这里面显然包括了随便处死奴仆和臣下。

条款中还专门说到,皇族机关(包括皇帝)不能对人民给处分,宫女太监当然属于人民之列。同时,皇宫内的犯罪案件也必须由共和国的管理局来办理。

也就是说,如果溥仪敢以皇帝的名义公然处死他的宫女、太监或者臣下,就直接违反了“不能共和国抵触的行为”“不能处分人民”的条款,属于犯罪***,将受到共和国***相关部门的制裁。而且这样在舆论上必将遭到一致谴责,世界各国也都不会站在他的一边。

当然,以上说的是公然处死。如果溥仪只是下令对犯了错误的太监宫女进行拷打致死,或者秘密处死后以其他原因报出去,那么,只要内部人员不泄露,死者家属不报官伸冤,民国***还真不一定管。

1912年,南京临时***与清***签订了《清室优待条列》。条列规定,清帝逊位。作为回报,清朝皇帝的尊号不废,民国仍以君主之礼相待,每年由民国***拔一笔银两供是清室。条例还规定,清帝应迁居故宫之外,但此条实际上并未执行,清帝仍然住在紫禁城。

这样,中国就有一个十分特殊的地方,那就是紫禁城。这方小小的空间里,溥仪依旧是大清皇帝,遗老遗少们照例进宫请安,清室旧臣仍用君臣之礼相见,太监宫女继续侍奉。总而言之,大清国好像微缩到了紫禁城。

那么,回到题主的问题上,此时的溥仪还有处死太监,宫女或太臣的权力吗?

从法理上讲是没有的。因为优待条例中明文规定:皇族对共和国之公权、私权与全民同等。就是说,接受了此条例的溥仪,虽然还有君主名号,但也是民国的普通公民。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哪有权力剥夺另一个普通公民生命的权力?

不过,情况特殊在于,太监和宫女从来都是皇室的依附者,此时虽然大清江山已缩减为弹丸之地的紫禁城,但溥仪还是皇帝。他如果要将某个太监或宫女处死——不是名正言顺地下旨处死,而是借口某些过失而拷打,以致其死亡,虽然不合法,但估计也没有人去追究他的责任。

至于他要把某大臣处死,哪怕是找过失拷打致死,如果大臣的家属向民国******,溥仪同样难逃干系。只不过,可能会在处分时考虑他的特殊地位而予以从轻。

应该问他还有能力,而不是权力。太监和宫女是内庭待从,就算是有罪也是皇后,皇太后的事。男主外,女主內。在清朝是很严格的。当然,这一切都应该在慈禧之前来说。之后都乱了。